《婚姻家庭调解注册标准》继续教育 法学部分研讨会顺利举行

2022-05-11 16:43:02 来源:华网商业   |   浏览(71)

  为深入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大力促进全社会婚姻家庭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不断健全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专业能力素质,5月6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举办《婚姻家庭调解注册标准》继续教育法学部分研讨会。

  会议就法律学科对培养婚姻家庭调解专业人员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方法,邀请法学领域内专家学者和一线执业律师们,结合继往工作经验,就婚姻家庭职业继续教育课程的具体内容、范围、课时设置等进行共同研讨。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夏天,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副秘书长孙先敬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主持会议。

  在致辞中,李明舜对调解工作提出六大要求,包括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遵循法治思想和新时代价值观、建设平等、文明、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依法办事和以德治家、保持中立和调价员应具备较强的引导能力,为今天调解工作推进指明方向。

  在会议中,中华女子学院副教授但淑华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调中培训提出疑问和看法,包括如何区分对不同背景的调解员进行相应培训,以及学分在认定时如何进行相应的调整等。

  针对《民法典》继承编在婚调中的培训工作,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蕾认为调解员的培训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包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准确的运用法律知识,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以及做到学以致用、以案释法,最终达到掌握调解技能的效果。

  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婚调中的培训工作,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刘永廷认为调解员本身要树立起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的意识和理念,同时给培训师提供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整体的解读,在教材中穿插案例,达到通俗易懂,让培训师能够熟悉法律体系。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李莹认为,在《反家庭暴力法》在婚调中应该作为基础性课程,对当中得对法律以及相关的家庭暴力的基础知识做铺垫,调解员需要在具体的实操当中进一步地学习。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婚调中的培训工作,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继承法专业律师邓雯芬从两个维度提出了对培训方案的建议,一是涉及基础法律知识的掌握,第二个是在处理实务过程当中的问题。她要求调解员做到对法律条文熟悉并理解,并对相关权益保护的制度有一定的了解,能够识别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这点牛常见案件中的高频问题,通过相关培训,让调解员能在调解过程中能够给当事人更好的调解方案。

  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婚调中的培训工作,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万薇分享了四个部分内容,包括介绍目前我国调解员的现状、普及法律知识的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关内容和关于调解员的筛选的方法,并提出各部分的实用建议。

  针对《人民调解法》在婚调中的培训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付鹏博建议,在课程设计中可以适当增加婚姻调解的目的和现状等内容,同时人民调解员可以参与到法院等司法部门中,并学习如何如何主动聆听和沟通、同时掌握其他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家庭是人们开启幸福生活、放飞人生梦想的起点,也是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最基本单元。今后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员的相关工作,也希望有更多热爱婚姻家庭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加入我们的队伍,为共同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