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江苏毛先生给14岁儿子购买的房子,被前妻找人冒充签字卖掉”的新闻引发热议。这亲妈多不靠谱就不说了,今天,麦田房产就跟大家来聊聊遇到房子被人冒名顶替签字卖了应该怎么办?
房子不一定能要回来。
《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无权处分的人将不动产转让给他人,所有权人是有权追回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买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取得的所有权是受保护的。
怎么判断买方是善意取得呢?
法院一般会从这几个角度判定:买方不知道卖房人无权处分该房产、是以正常合理的市场价购买且办理完了过户手续、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过错或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麦田房产分析师认为,本案例中,假如买家是通过正规渠道看到这套房源,且以正常市场价购买,交易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那么房子归买家所有,毛先生可以跟前妻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买方善意取得的主张被法院判定不成立,房子能要回,至于买方的损失只能去找责任方也就是毛先生的前妻索赔了。